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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工作细则》的通知
    东经普办[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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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办事处、园区)、常青花园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东西湖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工作。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东西湖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培训工作细则

     

    (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07]8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武政[2008]19号)、《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08]13号)精神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是搞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业务培训是普查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各街(办事处、园区)普查机构必须对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普查工作必备知识和技术、组织纪律和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使每个普查工作人员明确义务、职责和义务(《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义务、职责和任务》见附件),都能准确地理解经济普查的各种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地运用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并掌握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组织培训。区级经济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对本区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采用分片集中的模式进行培训。

    2、培训教材。普查指导员以《单位清查方案》、《普查方案》和《普查指导员培训教材》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培训教材》、《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

    3、培训方法。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用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或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清查表、普查表。对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汇报,由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解释。

    4、培训考评。培训后要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街(办事处、园区)普查机构要对聘用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普查区编组、造册,形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资料库,并上报区级普查机构审核备案。


    附:

    《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的义务、职责和任务》

     

        一、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义务和职责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

    展普查工作。如果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应按照《统计法》

    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

    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当地

    普查机构,由普查机构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

    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经济普查知识,掌握单位清查、普

    查登记、复查等各种经济普查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

    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

    识,自觉参与经济普查。

        4、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在清查入户时,须持有市

    级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有权查阅被调查者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

    算等各种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对经济普查资料的准确

    性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改正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6、要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7、要尽职尽责,圆满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

    区的宣传、单位清查、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和普查资料封装、

    交接等项工作。

        1、制定本普查区或本专业调查线路方案。首先,要对相邻的

    普查区按照普查区示意图沿交界处实地勘查,确定区域范围,并

    明确每个普查员所负责的地域范围和界线;第二,要熟悉环境,

    明确各普查员负责的区域内的街道名称、门牌起止号码,掌握普

    查区域内的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重点了解写字楼、商住两

    用楼和各类市场的情况;第三,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调查路线。

        2、负责与上级普查机构的联系、协调;对普查区或本专业的

    工作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负责对普查员进行业务辅导和现

    场清查或登记指导;负责严格按照《专业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

    标准和要求,认真详细地填写专业普查表,做到普查项目不重、

    不漏、不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审核清查表或普查表的

    数据质量,整理装订普查区全部清查表或本专业全部普查表。

        3、做好复查工作。单位清查或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

    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普查

    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尽快核实、

    修正、补报。

        4、认真处理普查区或本专业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没有

    把握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5、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切实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

    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6、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普查登记工作。做好各种普查表

    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全部普查表确认无误后,以普查区(或

    普查小区)为单位将单位清查表或普查表装订成册,签字逐级上

    报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员负责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复核及查遗补漏等工作。

        1、要熟练掌握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确保清查或普查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

        2、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在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前,绘制普查

    区示意图。普查员走访清查登记时,应当根据普查区示意图,沿

    调查路线,逐户进行核查,甄别调查对象,通过询问并按照单位

    界定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次普查的对象,如

    确认属于普查对象,普查员必须首先向调查对象发放《致调查户

    的一封信》,然后认真查验调查对象的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帐等资料,并根据《清查手册》

    的要求据实逐项填写清查表。

        3、做好快速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清查资料

    的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工作。

        4、做好各种清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全部清查表确

    认无误后,普查员按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将单位清查表装订成

    册,签字逐级上报普查办公室。

     




    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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